2013年11月24日星期日

卡臣 ╳ 世純合作企劃 (第六回) 《哥哥梅姐芳華絕代十周年》 - 《他與我》



這個鬼馬的「合作企劃」是卡臣想出來的,我跟他已經玩到第六回了,每次都非常好玩,他的創意無限,而且效率其高,他是一個寫作能手。

今次是我第一次以「第一人稱」來寫故事,形式有如主角阿Pig親身走出來說自己的事給各位聽般的,希望能給大家帶來一點驚喜。

另外,各位可到以下的連結,看看「卡臣」的故事 《誰調走了我的賊人》。


小弟所寫的故事 - 《他與我》

網上圖片

 大家好,我是本愛情故事《他與我》的主角,一個普通不過,土生土長的九十後,我出身普通,樣子普通。小學時期的我很胖,常被同學笑我很「豬」,更幫我改了一個花名叫「pig」,令我非常自卑。但媽媽總勉勵我說:「自信滿心裡,休理會諷刺與質問,笑罵由人,灑脫地做人。」我聽了媽媽的話,不再因這些小事而不高興,後來更自嘲的將英文名改為「Pig」,並印於身份證上。上了中學以後,我積極做運動及節食減肥,我要做個威水形象,咁點算癡心妄想。自從有了這個信念之後,我的體重再沒有超過100磅。

我沒有理想、亦看不見將來,每天上班等下班,下班約朋友去玩。我愛唱K,購物買衫買名牌,更愛看台劇。每次看到有錢英俊的男主角與灰姑娘式的女主角拍拖相戀,我便會毫不保留地代入女主角當中,幻想終有一天,白馬王子會帶我離開這裡,過著十指不沾陽春水的少奶奶生活。你們或許會說我是一個典型的港女,但我可以肯定的向你們說不。

我應該修正剛才的說法,我不是沒有理想,而是我的理想等同於我的幻想,是成為「台劇中的女主角」。我曾經拍過幾次拖,這證明我不是沒人要的。但可惜的是,每次都是男朋友主動提出分手的,男人真是貪新忘舊的東西。我的好姐妹常勸我,叫我不如試試與女生發展一下,但最後我還是接受不了,因為我總覺得感覺怪怪的。我亦不是處女,我在十多歲時已破處了,對方是我的學長,還記得當時的感覺,很痛,很痛。不過,現在的我開竅了,我愛那種充實,被填滿的感覺。

我愛浪漫,浪漫的愛情,正確來說,是既浪漫又天長地久的愛情。

說了那麼久,現在就讓我與大家分享我的愛情故事吧,回想一年前,我還在中環的一間花店內作店員......

在某一個平凡星期三的中午,一名年輕才俊瀟灑的走進店內,他穿著筆挺的西裝,隱藏著結實的肌肉,身上散發著陣陣濃而不俗的古龍水,加上那自信的眼神和親切的笑容,已教我神魂顛倒。他認真的挑選了一束新鮮的紅玫瑰後,細心的叮囑我,務必要於下午送至中環一甲級寫字樓的某單位,送給一位名叫Monica的女子,付上現金後便匆匆離開。這是我在店內第一次見到他,自此之後,每逢星期三的中午,他也來店內挑選紅玫瑰。大約一個多月後,他開始主動與我說話。

我:「魏先生,係咪照舊一束紅玫瑰,今日放工前送到?」

他:「係呀,唔該晒喎,你真好記性。係呢,見咗你咁耐,都唔知你叫咩名添?」

我:「我d friend通常叫我阿pig嘅。

他:「阿“碧”,個名幾特別喎。」

我:「唔係“碧”呀,係“p~i~g”,pig呀,d friend話我好似豬咁肥咁蠢喎,哈哈。」

他:「都唔係吖,你咁瘦都叫做肥,唔好講笑喇。」

他終於留意我,主動問我叫什麼名字,還讚美我苗條,雖然只是短短幾句說話,這已令我很高興,連晚上也睡不著。那晚我躺在床上,想著與他能同途偶遇在這星球上,是某種緣份,我多麼夠運。慢慢地想著想著,他的樣貌浮現在我的眼前,慾火突然在腦海中極速的燃燒,體溫不停地上升,我的左手像消防員般,伸進內褲之中尋找慾火的根源,我發出低沉的呻吟聲喘促著說:「快...快...快......快快...快叫火燭車火速的到步。」不消數分鐘,慾火伴隨著高潮,被我的左手撲滅了,這天的晚上,我睡得份外香甜。

雖然我與他終於認識了,但他有一個很漂亮的OL女朋友,我外表平凡普通,我真的有機會嗎?大家或許會問,我為何會知道Monica是什麼人呢,正所謂知己知彼,我之前已多次借故充當「鮮花速遞員」,了解我的對手是誰,嘿嘿。不妨坦白的跟各位說,我對他早已一見鍾情,但我一直故作無事,耐心地等待著一個機會。

2013年2月13日星期三的中午時份,他又如常的來到花店,為明天的情人節作好安排。他當天高興的對我說,明天打算與Monica求婚。我聽後心中一沉,像掉進萬丈深淵般,但我當時並沒有表露出來,還裝作替他高興。由於明天便是情人節,訂單非常多,讓我連傷心的時間也沒有。我不停的做,不停的做,用工作麻醉自己,但這顆「工作麻醉藥」的藥力只能多維持一天。

2013年2月14日的夜深,下著毛毛細雨。單身的我拖著心力交瘁的身驅離開花店,途經蘭桂坊的時候,竟然遇見他!他獨自一人,右手拿著半枝紅酒,步履不穩的行著。我在遠處靜靜的看,見他一不小心絆倒跌坐地上,他沒有即時站起來,反而是抬起頭,將紅酒往口中倒,紅酒混著細雨,一起喝下去,他張開口似救生圈,實驗雨的酸與甜

雖然我看到後很心痛,但我還是想裝作看不見然後匆匆離去。但腦中不停的想著到底應回頭,不應回頭,最後我還是沖到他面前。他一邊喝著紅酒,一邊喃喃自語的重覆著「紅顏禍水錦上添花,教你蕩產傾家。」之類的說話。哈哈,聽到這句說話後,我暗地說了句thanks Monica,謝謝她離開了他。疲累的我突然充滿力量,將爛醉如泥的他扶起。我想送他回家,但他醉得不省人事,於是我唯有扶著他到附近的酒店「爆房」。

在酒店大堂登記的時候,那女接待員一邊接過我的身份證辦理手續,一邊暗地裡以奇怪的目光上下打量著我們,仿佛明示像我這樣的人,不配與這位俊男「爆房」似的,這教我不是味兒。最後,我在臨離開的時候,以輕挑及沾沾自喜的態度回應她說:「你望咗佢咁耐,係咪好羨慕我呢?」她聽後默不作聲,裝作若無其事般。當我步進電梯的時候,我望望身邊的他,再回想剛才的說話,我暗罵我這晚變得太壞。這是我第一次主動與男人開房,雖然情況有點特殊。

上到房間以後,我終於可以放下沉重的他。我先將他安頓在雙人床上,之後便獨自走進浴室洗澡。洗澡後我換上浴袍,內裡完全真空,半坐半躺的倚在床上,一邊看著熟睡的他,一邊沒意識地按著手中的電視遙控器,最後我忍不住偷吻了他的面額。大約深夜二時後,電視在明暗字幕中消逝,我的雙眼終於掙不開了,模模糊糊的睡至天亮。

明早當我醒來的時候,他已不在房間。我坐在床上檢查自己,發現身體並沒有不妥,這肯定了他昨夜沒有對我做過什麼,又或許是他對我的身體完全沒有興趣。換回衣服後,我也離開酒店,回到花店去。在往後的數個星期,我再也沒有見過他了。

4月的某一個黃昏,他終於再次來到花店,出現在我的面前。他希望請我吃一頓晚飯,以多謝我情人節當晚為他做的事,我當然二話不說的應承他。那天晚上,我和他天南地北無所不談,他分享了與Monica的事情,而我則分享了我與之前男朋友們的事,他看似聽得特別著迷。

自從當天晚飯後,我與他由普通朋友,慢慢成為交心的朋友。他有時會等我下班,與我一起吃飯,亦間中約我看電影。究竟他當我是朋友,還是希望與我進一步發展下去呢,這點我真的弄不清楚。但我一直沒有勇氣去問他,因為我肯定的知道,若果我開口表白而他又不喜歡我的話,他一定會避開我的。

我害怕再見不到他,因此我不敢問他,我寧願維持著現在這種關係,也不想失去他。我們這樣的交往,維持了半年,直至......

2013年11月9日,他相約我下午在銅鑼灣的維多利亞公園集合,還叮囑我記得穿上紅色的T-shirt,他說為我準備了一項「特別活動」。當天我們隨著人群,由維多利亞公園步行至添馬公園,沿途揮動著彩紅旗幟。走至添馬公園的草地上,他忽然從遊人的手上接過結他,原來他早已有所計劃。

他一邊生硬地彈起結他,一邊情深的對著我唱:「從那天起我不辨別前後,從那天起我竟調亂左右......」我的頭依偎在他的肩膀上,從歌聲中感受著他的愛意,今天他能為我勇敢的站出來,我就知道他對我的愛是真心的。

《他與我》未完......

這便是他與我的愛情故事了,最後,我想再與大家分享多一點。我的男朋友他姓魏,單名王,是一個陽剛剛的男子漢。而我姓龍,名陽之,英文名是Pig。大家可以叫我Pig LUNG,或者叫我全名LUNG Yeung-chi, Pig,我重申一次,我不是典型的港女,因為......我是一個男人。

我從沒有認真想過這個故事的名,姑且用我與他的姓名代替《他與我》吧。

《魏王與龍陽之pig》完



後記:

我很久沒有寫故事,難得卡臣叫我玩crossover,我當然要畀面攞起枝筆喇。故事的靈感來至卡臣近期一篇blog文「救命!」中的主角佐治和米高。佛爺留言說我於此文的留言中「終於被你諗到斷袖分桃的情節喇」,但我總覺得還是差一點點,因為龍陽君的情節,我當時還沒有想到並寫出來。正因這一原因,我決定以本故事的主角LUNG Yeung-chi, Pig的角度,補上「龍陽之癖」的情節。

世純問:你哋睇到邊一段,先發現阿Pig其實係一個男人嚟嘅呢,嘻嘻。



34 則留言:

  1. 好野!筆觸細膩,我睇得投入,你支筆未生疏,
    我最後先知係男,有驚喜!

    好玩呀,thanks again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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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哈哈,多謝讚賞先,最緊要睇得投入,結局畀到驚喜大家。

      不過呢個故事有少少牽強,因為應該冇直男會因失戀而轉基。

      呢次好刺激,下次再諗d新嘢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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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係唔牽強,有些男人天生隱藏基,自己都唔知,搵個位去爆發

      好玩呀,下次再玩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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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唔知自己係基,咁咪即係「隱形戰基」,咁好大鑊喎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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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今晚公司有工作,唔多回覆留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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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做嘢要緊,唔好畀「腦細」見你蛇王呀,留言嘅嘢唔急嘅,得閒先喇。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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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搞到12:30,立即搭的士回家,累到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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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咁夜,我以為你做完東宮西宮之後得閒D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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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我哋藝術總監生日,搞party, 我做現場員工協助。有興趣可到我Facebook look look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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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高層生日,我哋做細嘅梗係要ot喇。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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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世純:

    嘩!呢篇寫得好有感情,真喺投入咗主角嘅心境。而且喺被循循善誘地融入了「他」愛的天地。真喺好有水準。我反而唔介意直變孿的情節,因這只是小節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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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佛爺:

      可能係用第一人稱嘅寫法啩,你先睇到好似主角咁,有投入感。

      我寫呢篇嘢其實好危險o架,因為我要先將自己代入咗落阿Pig嘅角度去諗,再寫出佢嘅感受。如果寫完之後我抽離唔到嘅話,咁就大鑊喇。 :p

      所以我準備咗大量嘅AV,喺寫完之後平衡番自己嘅心理囉,最後終於抽離到,番嚟現實世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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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世純:

      我在你這個故事取得靈感。我立即在我的新故事中,改以日記方式寫出,作一大膽嚐試。因我看見你這篇的效果非常好,教我十分投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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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我都讚世純文筆细膩,又設局譲讀者以為主角是女生,有設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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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佛爺、卡臣,

      大家睇得投入,我當然開心喇。設個局畀大家,到最後先有驚喜㗎嘛。

      如果主角真係女生嘅話,呢個故事就會好平淡,甚至有少少悶添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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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5. 世純:

      其實唔需要設局,也覺得好精采。我無當過阿pig喺男人。

      以前看過一些藝術創作的介紹,話創作者有兩種人,一種就全情投入,另一種就置身事外,兩種方法皆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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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6. 佛爺:

      我自己最愛「火燭車」嗰段,鹽份啱啱好,哈哈。

      我覺得自己寫得太多男女情情愛愛嘅故事喇,好似好公式化咁,所以今次先搞搞新意思,搞出個基來。 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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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7. 世純:

      喺整個故事結構恰如其份,有鹽無慾,得個鹹字。但你這篇故事,鹽只用來作調味,所以食落都覺得好好味囉。嘻嘻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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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8. 佛爺:

      係呀,唔加少少鹽,好難帶出食物嘅鮮味o架。 :p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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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浪子m,

      多謝支持,我好耐都未見過新人嚟睇我個blog喇 :)

      你可以去埋卡臣個blog度睇,佢嘅作品比我嘅更好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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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世純,
    情節舖排好有心思... 睇到最後先知道... 啋^.^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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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奕山,

      最後先知道 :o 咁希望你喺睇阿pig嘅時候冇產生憐愛之情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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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. 阿pig咁進取, 仲識講"自信滿心裡, 休理會諷刺與質問, 笑罵由人, 灑脫地做人"... 唔使擔心架...
      不過聽見魏生講"紅顏禍水錦上添花, 教你蕩產傾家"個陣就有小小覺得慘情...x.x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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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. 奕山:

      唔通你都遇過紅顏禍水??? :p

      自古紅顏多禍水喇,蕩產傾家算小事,嚴重起上嚟國破家亡添呀,你睇吓周幽王就知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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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4. 嘩... 紅顏禍水... 好彩冇遇過>.<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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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你兩個5通是一男子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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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1. 我同卡臣都係直人,不覊(基)的男人呀。 :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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